蘭州市城市醫療保險在最近做出了一些調整,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根據蘭州發展的需要,調整了醫療保險的繳費限額、繳費標準和報銷條件。詳細介紹蘭州市新的城鎮醫療保險政策。
蘭州鎮醫療保險時間
1、蘭州市新老參保居民:8月1日至11月30日,持身份證、戶籍簿、1寸照片到戶籍所在街道社區辦理相關手續。
2.全日制在校大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技工學校)的學生,參保登記繳費時間為9月1日至11月30日。
蘭州城鎮醫療保險支付限額調整
1.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承擔30%;2.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65%,個人承擔35%;3.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承擔40%。
蘭州城鎮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1.城鎮居民(不含大中專及中小學生)每人每年繳納標準80元;2.城市低保人員每人每年繳納30元;3.大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技工學校)及中小學生每人每年繳費40元。
蘭州城鎮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1.醫療保險參保居民繳費滿三年后,連續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及特殊疾病長期門診醫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累計提高比例不得超過5%。
2.中斷繳費后再次參保的人員,按初次參保人員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執行。
3.參保居民在參保年度內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實際報銷金額不到60%的情況下,按60%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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