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舊的政策不適應新的發展,總會被淘汰,近期嘉峪關將淘汰舊的醫保政策,實行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對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調整,詳細內容請看正文。
近期,我市將執行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與舊的醫保政策相比,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不但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同時學生兒童個人繳費標準有所降低。另外,參保繳費和待遇享受時限有所調整,15種慢性病門診醫療費也可以申請核銷。
據了解,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3萬元提高到5萬元;參保居民因大病住院發生的符合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大病統籌基金補助,補助標準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50%,年度補助限額由1萬元提高到3萬元。
參保居民住院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在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報銷比例在原來基礎上提高了10個百分點。
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大、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技工學校)及中、小學生和兒童年個人繳費標準由原來的60元調整為40元。對已參加商業保險的參保學生住院后,可以先按居民醫保的有關規定進行報銷,再由商業保險進行二次報銷,也可以先由商業保險報銷,憑發票復印件和商業保險結算單按照居民醫保的規定進行二次報銷。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參保受理工作于每年9月開始。凡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10日期間辦理登記繳費手續的,均可享受下一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待遇享受期調整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參保居民按全年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可在繳費滿一個月后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待遇。
另外,冠心病,高血壓,腦血管病后遺癥,糖尿病,類風濕性關節炎,慢性遷延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肺氣腫,肺源性心臟病,惡性腫瘤化療、放療、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小兒腦癱,血友病,尿毒癥門診透析治療,均可提出慢性病門診醫療費核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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