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意外危險,全稱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意外傷害事件給被保險人死亡或者傷殘給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由于人們對意外風險的預防意識普遍提高,而意外保險費相對不高,使消費者投保最危險的一種。雖然意外保險相對簡單,但在購買時也要注意一些技巧:
首先,意外險不能保障所有的事故,意外險只對保單上的責任范圍內的事故負責,在選擇時要看清楚保險合同。同時,應根據需要提供單獨的或額外的不同的事故保險。有些情況不屬于意外,自覺地不屬于自己,如自殺、自傷,無論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故意都不屬于意外。要害要看造成傷害的原因,原因屬于意外,傷害結果屬于意外,雖然結果屬于意外,而原因不是意外的人,一般不認為是意外傷害。如果公共汽車在城市里是擁擠的,而且已經開始,然而,一些乘客擠壓在公共汽車上強行指揮勸告不聽,結果造成損害,這是完全可預測的,也完全可以避免,因為這不是,不屬于意外傷害,一般意外傷害保險不允許補償。
其次,意外險不光可以對死亡進行賠付,還可以保傷殘。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若殘疾,保險金是按比例賠付,所以可獲得的保額大大低于身故的保額,所以為了確保在殘疾的情況下依然有較高的保險可以賠付,消費者只有提高保額才能抵消殘疾賠付比例的影響。而針對目前保險公司對意外險設置有限額度的問題,業內人士支招:若要投保的保額超過此數目,可以分解開來在多家保險公司投保。
再次,在投保意外險時要按需選擇,多層次搭配。雖然意外險可算是保險中費率較低的品種,但是伴隨保額的上升,其保費依然不可小覷。因而投保人在選擇意外險時,不要只瞄準保費低的品種,因為相應的保障范圍也比較狹隘,講究搭配組合,盡量以最少的錢獲得最多的保障。
據了解,根據時間、地點及交通工具的不同,意外險有一般意外險、旅游意外險、交通意外險和航意險等,它們的保障范圍依次遞減。還有一些適合特定人群的險種,比如針對在校兒童及學生設計的學平險和老人專屬的意外險。一般意外險的保障期為1年,保障范圍最廣,對出險地、出險期間等均不做限制要求;旅游意外險期限較短,通常為7天,只保旅行期間發生的意外,有些旅游意外險還可保像攀巖、潛水這樣的危險性較高的活動;交通工具意外險只對在特定交通工具,如飛機、火車(含地鐵、輕軌)、汽車、輪船上,發生的意外給予賠償;航空意外險的保障范圍最小、時間最短,只管乘坐航班時發生的意外身故和殘疾。怎樣購買合適,還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
以意外傷害險與意外傷害綜合險為例,前者只對被保險人因意外造成的傷殘進行賠付,后者除對被保險人進行傷殘賠付外,還包括醫療費用支出的賠付。當然,兩者的保障范圍不一樣,價格也就有差別。相對而言,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人可買意外傷害險,沒有醫療保障的人買意外綜合險可能更合適。
此外,經常乘飛機或火車旅行,選擇購買一年的交通事故保險更劃算。如果一些公司推出一年的航空事故保險,只需繳納100元保費,每個公司就可以獲得20萬元的保險。還有一些保險公司推出指定運輸方式保險,保險費是幾元,乘坐飛機、輪船、火車一年之內就能享受10萬元的人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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