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參加大病保險,似乎大病只屬于中老年人。我們應該注意時間段的選擇。人們認識到,由于現代社會工作步伐加快,青年人之間頻繁的社會交往,經常熬夜加班,加上飲食結構不合理等因素,青年人身體健康,主要疾病的發病率往往較低。因此,大病不是意外,無論老少,大病的保護都應該是同一個生命的保證,而生命的代價必須計算出來。重大疾病保險的責任期限為終身。建議責任期至少為80年。
20世紀80年代,馬來西亞、香港、新加坡等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的國家和地區引入了重病保險制度。大病保險一經推出,就受到了廣泛的歡迎,特別是1996年以后,每年新的大病保險單售出100多萬張。并且保監會要求規范重疾險的又使得重疾險越來越受人們的關注,越來越多的優質保障。然而現代重大疾病安全理念起源于上世紀60年代的南非的一位醫生。
在我國,從近幾年來,大病保險已成為我國消費者健康和醫療支出的一項極為重要的保障。統計數據顯示。我國門診醫療費用增長1.3倍,住院費用增長1.5倍,年均門診費用增長13%,住院費用增長11%,大大超過居民收入增長率。因此,重疾險可以說是所有人都需要的一種健康險。專家建議,重疾險所提供的疾病保證具有不可替代性,疾病的風險時刻存在就目前而言。特別對發病率較高的癌癥、心腦血管疾病等的保證功能較高,所有人都需要的一個險種。購買重疾險須考慮三方面因素:一是自己患病的風險,二是已有的風險保證狀況,三是自己的購買能力。沒有公費醫療和社保不足的人,發生重大疾病情況下尤其需要充沛的保證,這類人尤其需要購買重疾險。
重大疾病保險金額根據需要確定,畢竟保險金額對于保險的投保來說是一個重要的選擇因素,可以根據當前重大疾病醫療費用水平確定。減去目前由本人或單位承擔的儲蓄、公共醫療、重大疾病統籌等費用后,可以粗略估計一種疾病的總經濟需求,如10-15萬元。得出的數字就是應該由商業保險來補充的額度。有些大病保險是按基本保險金額的一定倍數如2-3倍給付的則您需要10萬的保證,只需購買5萬的保額就夠了,保險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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