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們的大部分單位都會為我們投保職工醫療保險,但很多人不知道繳費期限有多長,我們一起來看看。
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期限
為保持統籌基金收支平衡,保證退休人員醫療水平,各統籌地區都規定了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的最低繳費期限,一般為20年至30年。需要說明的是,本條所說的“國家規定年限”,既包括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也包括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前的“視同繳費年限”。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男滿30年、女滿2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3年的,用人單位和個人都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累計繳費年限由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組成。
職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首先,醫保用藥和非醫保用藥的差別,報銷起付線根據醫院級別也有不同。一般A類藥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負20%的比例。
假如一個人在醫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級醫院就診住院,那么就先減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1000元;如果是三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2000元,這就是起付線的不同。
其次,醫保也有除外責任,下面十項不在醫保報銷范圍內
1、特殊醫療費用中因病情需要進行器官、組織移植,其購買器官、組織的費用以及使用超出《鎮江市職工醫療保險藥品報銷范圍》外的抗排斥藥品、免疫調節藥品費用;2、工傷、職業病;3、女工生育;4、流氓斗毆;5、酗酒致傷;6、交通肇事;7、他人故意傷害;8、醫療事故;9、美容、健康體檢;10、其他不屬于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
第三,出差、探親及長期住外地參保職工在外地發生醫療費報銷政策規定
1、參保職工出差、探親在外地發生醫療費用、只報銷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外地急診費用,非急診原因住院,所有費用一概不予報銷。
2、參保職工在外地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按長期住外地人員性質報銷醫藥費。
3、長期住外地人員應由單位提供證明,確定二所定點醫院(應為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及時辦理《鎮江市長住外地職工醫療費報銷卡》
4、長期住外地職工必須堅持節約原則按規定限量開藥(每就診一次,急性藥量在3日以內,慢性病藥量在10日以內,結核病、高血壓病、糖尿病可延長到30日量),超過上述標準,藥費不予報銷。
5、長期住外地職工轉診、需由當地定點醫院簽署意見,按屬地原則逐級轉診,轉診醫院屬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確定的特約醫院。個人先自付總費用10%,然后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費用,其它醫院,個人先自付總費用20%,然后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醫療費用。
有了職工醫療保險,當我們生病時,我們可以通過醫療保險來報銷,這可以大大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使他們沒有錢去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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