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蕭山區社會保障管理中心發布了《蕭山區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及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方式調整的通知》,為實現蕭山區與杭州市本級社會保險一體化,根據杭州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蕭山區余杭區與主城區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規定,按照“五統一”的工作目標,2018年1月1日起,我區靈活就業人員政策、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方式將進行調整。
下面是具體蕭山區靈活就業人員政策調整情況:
本區戶籍人員開戶與繳費
1.首次參保人員,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到就近的銀行網點辦理開戶登記手續;
2.參保人員必須本人在銀行辦理代扣手續;
3.已經簽訂代扣代繳協議的參保人員,繳費方式可以選擇在銀行窗口現金繳納或存入賬戶按月代扣;
4.為保證扣款成功,銀行每月分兩次代扣,代扣時間為每月27日及倒數第二個日歷日,如果27日成功代扣,當月倒數第二個日歷日不會再行扣款;
5.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未滿15年的人員,需先到社保中心、市民中心、市民中心瓜瀝分中心、市民中心臨浦分中心及社保駐南陽辦事處的參保登記窗口,辦理延繳手續后才能繼續由銀行實行代扣。
非本區戶籍人員:
1.開戶需先到社保窗口核定繳費資格后,再去農商銀行窗口辦理繳費登記手續;
2.2018年1月1日前已經在本區社保中心開戶,以靈活就業人員方式繳納社保費的個體工商戶業主與配偶,若醫療保險未在本區繳費滿十年,2018年1月起在賬戶中只扣除養老保險費,不再扣除醫保,如需要繳納醫保,請帶營業執照與公章到社保窗口重新辦理企業開戶。
欠費年月的繳納:
1.參保人員漏繳當年月份,可以在銀行窗口進行現金補繳,或將漏繳月份金額加上當月應繳金額足額存入銀行賬戶,由銀行進行代扣;
2.參保人員漏繳1個月保費,醫保待遇將在次月暫停,待保費補繳后,在補繳后的第二個月開始享受待遇;
3.參保人員中斷繳費,扣款協議將在第四個月自動終止,如果需要繼續扣款,參保人員本人需到農商銀行重新辦理代扣手續;
4.參保人員可在新一年度的1—3月補繳上一年度的欠費年月,其他跨年度中斷月份將不可以補繳。
企業職工、城鄉居民、被征地養老保險退休人員
養老金發放調整內容
養老金發放
養老金統一納入杭州市社保局系統發放,發放時間由每月12日前調整為每月15日左右。
獨生子女補貼發放
蕭山區獨生子女父母的參保優惠補貼不再由蕭山社保代發,統一交由區衛計局委托銀行在每年年底一次性發放。
死亡人員手續辦理
辦理參保人員死亡手續,需提供死亡人身份證原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火化證明原件、死亡證明原件,領取個人賬戶繼承額需提供公證書、銀行存折。
特別提醒
1.本月靈活就業人員扣款提前到19日與21日,請保證代扣賬戶中持有足額資金;
2.本月因一體化數據遷移,社保中心將于12月末遷移數據,所有業務請在12月20日之前辦理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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