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員工納入醫療保險范圍,體現了醫療保險的綜合覆蓋。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為柔性員工提供全面的醫療保障。接下來,我們將詳細說明國家對靈活員工的優惠政策。
靈活員工的醫療福音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老工業基地轉型的快速推進,靈活就業方式的就業人數繼續擴大。為解決這些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減輕他們的憂慮,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推進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按照國家關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要求,從保障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入手,在確保醫保基金安全運行的前提下,佳木斯在2004年7月1日出臺了政策規定。這一政策的出臺,進一步健全了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對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維護社會穩定都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
一朝參保終身保障
按照醫保政策規定,年齡超過35周歲以上的以靈活就業形式就業的人員在2005年年底仍不辦理參保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再受理。年齡小于35周歲靈活就業人員從2006年起再參加醫療保險,須先補繳2001年至參保時間的醫療保險費,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這次政策的調整,進一步明確了已參加醫療保險的改制企業職工的醫保接續期限,即在解除勞動關系三個月內到醫療保險局辦理接續手續,超過三個月的,按靈活就業人員有關規定執行。對年齡較大但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國企下崗職工,在政策上給予一定的照顧,即國企職工在參加醫療保險時,其本人在醫療保險制度施行前國有企業工作期間的法定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國企職工在2005年年底以前參保,一般只須先補繳2001年至參保時間的醫療保險費,就可享受到醫療保險待遇。這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國企下崗職工的負擔。靈活就業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就是說男60周歲、女55周歲后就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只繳納大病醫療救助費,仍可以享受到和用人單位退休職工相同的報銷待遇,有一個終身的醫療保障。
這次醫保政策的調整,在降低個人進入醫療保險保障體系門檻的同時,也減少了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負擔,同時提高了醫療保險待遇,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社會弱勢群體的關懷。現在,靈活就業人員只在按規定補繳齊醫療保險費十二個月后,以后每年在規定的時限內,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繳費標準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就可以享受到和機關干部、企業職工一樣的年最高報銷8.5萬元醫療費待遇。這一報銷標準將隨著醫保事業的發展而提高。如果您的病在當年沒治好,第二年還需要救治,仍根據同樣的標準為您報銷,直至醫療終結為止。
醫療保險意識有待提高
在辦理醫保的問題上,有的參保人員認為,我要是不生病,那每年的四五百元錢不是白交了嗎?常言道,人食五谷雜糧,哪有不生病的。如果患有一般性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一般的家庭還可以應付過去,但是一旦患有嚴重疾病或需要長期治療的慢性病,每年都將需要大額的醫療費用,那么作為社會上絕大多數一般收入的家庭將不堪重負,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和精神壓力,嚴重的將傾家蕩產,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專家為被保險人核算了一筆賬:如癌癥或尿毒癥患者,平均每年醫療費用約7萬元,按大病患者平均報銷率約70%計算,醫療保險基金每年可報銷患者約5萬元,如腎移植手術,醫療保險基金每年可報銷患者約5萬元。如果沒有醫療保險,您說該患者家屬能否承受得了,您的親人能否承受得了?換言之,就是患有冠心病、糖尿病、腦梗塞等慢性疾病,每年維持性治療的醫藥費也得在萬元左右,參保后,按國家規定每年醫保也能為您報銷6000元左右,要是醫治十年二十年的,得需要多少醫療費,您一算就明白了。那么,您算過您一生要繳納多少醫療保險費嗎?如果您是靈活就業人員,從現在的二十多歲繳到五十五歲或六十歲,在這三四十年間,只要每年按國家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一般也就能繳兩三萬元左右,而且這些錢又不是讓您一次性繳齊,每年只繳幾百元錢。特別是國企下崗職工,您在國企工作期間的法定工齡又視同繳費年限,您只是補繳2001年到現在的醫療保險費,以后再按國家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您的平均繳費額在五六千元左右,到退休時將不再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您就有了一個終身的醫療保障。人生病不分大小,當然,我們不希望這種情況發生,但是如果發生了您將如何面對?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對于患病帶來的潛在風險,我們應該有清醒的科學認識。如果非要等到疾病纏身、走投無路時才認識到醫保這個問題,那將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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