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保持健康,城市居民經常為自己購買醫療保險。當他們生病時,他們可以報銷醫療費用,減輕生活負擔。許多人生病后不清楚報銷程序。那么,寧夏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如何報銷呢?小編給你解釋得很仔細。
寧夏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如何報銷?
<P>一、現場聯網結算現在大部分的醫院都可以現場聯網結算,住院患者只需帶身份證、醫保卡,到住院處辦理相關手續,出院時直接結算,患者只需交報銷剩余的住院費即可。如:住院共花費5000元,報銷3000元,患者只需繳納2000元即可。此種報銷較簡便。
二、非現場聯網結算
對于不能現場聯網結算的醫院,患者出院時需要帶好:
1、住院發票(醫院蓋章)
2、住院費用明細(醫院蓋章)
3、診斷證明(醫院蓋章)
4、出院小結(醫院蓋章)
5、病歷(醫院蓋章)
6、有的地區需要信息確認單或者轉診單(醫師簽字、醫院蓋章)
出院后帶以上資料,到參保所在地進行報銷。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
1、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2、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一個安置年度內住院兩次以上的城鎮居民,從第二次住院治療開始,不收取起征標準費。兩次以上轉診、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診、復診起始支付標準補足差額。 例如,一名兒童生病,如果在三級醫院住院,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6萬元,可以報銷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級醫院住院,醫療費用5000元,可以報銷3250元(5000元×65%)。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