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有什么區別?他們之間的關系是什么?什么是個人儲蓄養老保險?退休費用的社會協調是什么?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什么?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根據本企業的經濟實力,按照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條件,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它占據了國家宏觀引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二層次。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有區別和聯系。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單位實行補充養老保險,應選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現收現付制、部分積累制和完全積累制三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愿參加、自愿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并應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賬戶,本息一并歸職工個人所有。
退休費用社會統籌:
職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是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指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一定范圍內統一征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退休費用的制度。具體辦法為,改變企業各自負擔本企業退休費的辦法,改由社會保險機構或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計算基數與提取比例向企業和職工統一征收退休費用,形成由社會統一管理的退休基金,企業職工的退休費用由社會保險機構直接發放,或委托銀行、郵局代發以及委托企業發放,以達到均衡和減輕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為企業的平等競爭創造條件。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我們國家特有的保險制度我國在世界范圍內首創的一種新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本制度采用傳統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籌集方式籌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即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采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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