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多數農民工都是中青年,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青年農民工應該做些什么?為了保障農民工的老年生活,國家頒布實施了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
將農民工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是保障農民工基本權益的措施之一。近年來,我國城市農民工普遍保持在每年1.5億左右。他們中的大多數還沒有達到養老年齡,因為大多數的中青年農民工。目前,農民工養老問題并不突出,也沒有成為一個社會問題。但若現在不重視,在不久的將來,大規模的農民工年老體衰后的養老問題將發展為十分復雜的社會問題。農民工年老后在哪里養老,城市還是農村?誰將承擔養老義務,是農民工自身、是其子女還是國家和社會?這些問題不解決,將給社會穩定和構建和諧社會帶來巨大的沖擊,因此,解決好農民工的養老問題刻不容緩。
建立平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社會發展目標和當前城鄉差別的現實決定了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與城鄉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掛鉤,才能逐步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良性循環。消除個人差異,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提高國家和社會的老齡化高峰,當風險來臨時承擔風險的能力。
(一)加快立法、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體系
我國現行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缺乏應有的法律保障,迄今尚未頒布《社會保險法》,這制約了社會保險制度的發展。加快《社會保險法》、《職工養老保險法》的立法工作,已成為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務和迫切要求。目前,農民工參保率在低位徘徊與參保后其利益得不到保障有直接關系。由于農民工流動頻繁,單位和農民工參保繳費后,社會保險關系難以轉移和接續。要吸引更多的農民工參保,就要設計適應農民工高流動性的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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