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廣大農民工的需要,適應農民工的特點,國家制定了一系列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要了解更多關于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的信息,請參閱下面的介紹。
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不論是個人參保還是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已滿法定退休(養老)年齡,累計繳費15年的,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執行,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政策。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滿15歲的農民工,在規定的繳費期限前,可以采取多種方式繼續繳費。如果雇員受雇于單位,他或她將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15年內支付費用。首先,他或她可以選擇繼續支付該單位的費用(最長不超過5年),直到他或她宣布退休前的累計支付期達到15年為止。二是可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然后以個體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并繳費至規定年限,即可申報退休。已經以個體身份續保的農民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持續繳費至規定年限。以上推遲申報退休的,在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下月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返鄉務農可申辦退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暫時未能就業的,由社會保險部門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按規定計息;重新就業的,按規定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后,繳費年限合并計算;返鄉務農的,可依據個人申請辦理退保。
養老保險關系可異地轉移
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辦理異地轉移。已在長春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在外地就業的,就業當地社會保險部門同意接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可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原在外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現在長春市就業的農民工,根據本人申請,可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長春市繼續參保繳費。
個人賬戶清算
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返還給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后死亡的,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農民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申請退保的,可將其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返還給本人,社會保險關系隨之終止。
目前,各地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已實施一連串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供全面保障。
以上是小編向您介紹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知識。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