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城市化、工業化、市場化的不斷推進,農村富裕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速度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務工,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農民工群體。目前,我國農民工人數已超過2億人。然而,中國是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劃分。大規模農民工被排除在城市養老保障體系之外,成為不受保護的“邊緣人群”。
<P>如何解決農民工養老保險問題是當前一個重要的現實問題。 <P>一、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意義在于,如果不能保障農民工的養老生活,必然會影響廣大農村家庭的生活,影響整個農村地區的穩定。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一)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推進和諧社會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全體公民都能平等地享受各項權利。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一樣從事非農產業勞動,也應該享有平等的工資收入、社會保障等權利。農民工如果被排斥在養老保險體系之外,陷入困境時可能會采取違法行為以獲得基本生活所需,給社會治安帶來隱患。因此,將農民工納入養老保險體系,可以更好地實現社會公平,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二)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推進城市化進程。近年來,我國的城市化速度明顯加快,2006年城市化率達到43.9%,按照錢納里等人的標準發展模式,人均GDP1500美元對應的城市化率應在60%左右,而我國2006年人均GDP已超過2000美元,因此,相對于工業化發展水平,城市化仍然滯后。而提高城市化水平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吸引人口。因此,建立面向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制度,可以消除廣大農民工的后顧之憂,真正把農民工吸納到城市當中。
(三)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促進農業現代化發展。我國人多地少,耕地資源非常緊張。據國土資源部統計,我國現有耕地18.27億畝,人均耕地1.39畝,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而我國卻有9.4億的農村戶籍人口,過多的農村勞動力會排斥資本和技術對農業的投入,農民收入也就無法增加。如果農民工不能在城鎮獲得養老保障,就只能依靠土地維持生活。因此,只有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徹底改變土地養老模式,才能促進農民工逐步放棄土地,促進土地的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
二、農民工養老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近年來,農民工養老保險問題引起了政府和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許多地方都進行了積極探索,但由于種種原因,農民工的養老保險狀況卻不盡人意。
(一)保險費率低。雖然對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有一定的規定,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企業試圖逃避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責任。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截止2008年底,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只有2416萬人,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參保率為17%。這意味著,在全國2億多的農民工中,只有17%左右的人有可能享受到“老有所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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