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在勞動力因生育而臨時中斷時及時提供物質援助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的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個是生育津貼,另一個是生育醫療。它的目的是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她們重新獲得工作和重返工作崗位的能力。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生育保險由單位繳納,占基數的0。8%。個人不必付錢。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享受生育保險,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用人單位為職工支付一年以上的累計費用,并繼續支付;符合國家和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定。
通常,女方繳納生育保險,無論男方是否繳納,女方都可享受保險。女方不繳納,僅男方繳納,則女方不能享受保險。若雙方都繳納,女方符合晚育(24歲后)且為初育,則男方可享受30天的晚育獎勵假。
從產前檢查費到分娩費,生育保險都可予以報銷。分娩費用報銷有一個上限,各地略有不同。以北京為例,在指定醫院分娩的,一級醫院最高可報銷3000元,二級醫院2900元,三級醫院2700元。
嬰兒出生后,參保人員將嬰兒出生證明、北京市生育服務證等報銷證明交本單位,由本單位報銷至社保中心。在產假期間,婦女還可以享受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貼。津貼金額計算公式為: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若津貼低于本人工資,差額由企業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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