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是指在工作的時候所發生的一些意外傷害,那么我們具體了解關于工傷的知識,工傷是指勞動者從事職業活動或者從事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受到不利因素和職業病危害所造成的傷害。企業應當依法為勞動者提供工傷保險待遇,解決工傷損失,幫助勞動者克服工傷困難。根據我國有關規定,工傷后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停止繳納工傷保險待遇:
<P>1、失去治療條件; <P>2、拒絕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3、 拒絕治療的;
4、 被判處刑罰正在收監執行的。
正在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勞動者單位如果出現分立、合并或破產的,原先的工傷保險待遇應該如何繼續適用呢?下面是幾種用人單位在特殊情況下的工傷保險責任:
1、 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承擔原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
2、 單位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3、 單位破產的: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單位應支付的工傷保險費用 ;
4、 職工借調期間發生工傷的:原單位承擔責任,原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5、 外派人員: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暫停境內工傷保險;不能參加的,不暫停境內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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