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自2010年7月1日起,北京市失業保險金月繳費標準按累計繳費年限分為五個等級。昨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表示,失業保險繳費月標準將平均每檔提高70元,較7月1日增長11.36%。
調整后,北京市失業保險費標準按五年累計繳費時間為一級,平均標準由每月616元提高到每月686元。
同時,農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由398元提高到468元。今年7月1日實施。
領失業金最短須繳費3個月
據悉,今年北京市這兩項標準都進行了調整。于今年新執行的城鎮居民低保標準為每月430元;即將于7月1日起實行的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則為每月960元。
按照規定,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應按月在街道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最短為3個月,最長為24個月。
北京市2010年失業保險金標準
檔次累計繳費時間發放標準
第一檔滿1年不滿5年每月632元
第二檔滿5年不滿10年每月659元
第三檔滿10年不滿15年每月686元
第四檔滿15年不滿20年每月713元
第五檔滿20年以上每月7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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