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的待遇分為兩類: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女職工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由醫療保險中心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被保險單位按0.3%標準支付的女職工只享受生育醫療費,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生育津貼仍按原工資渠道結算),員工不享受生育津貼。
女職工生育期間的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生育所發生的檢查費、助產費、手術費、住院費、藥物費等醫療費用,包括計劃生育手術費和產前檢查費。
基金未支付的生殖醫學費用:
1、不符合國家或者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的;
2、不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就醫規定的;
3、不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項目設施規定的;
4、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發生的醫療費用;
5、因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6、治療生育合并癥的費用;
7、個人依照國家和本市規定負擔的費用。如新生兒費用、自費營養藥品及用品、特設病房(休閑候診室、家庭式母嬰室、特護母嬰室、母嬰室床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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