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大病醫療保險是現在非常流行的一種保險,據了解它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進一步保障大病患者高醫療費用的制度安排。那么,山東省重大疾病保險的起算標準是什么?
重大疾病保險中所指的術語“嚴重疾病”是由成本決定的,而不是由重大疾病的醫學概念決定的。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主要目的是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提高醫療保險水平,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同時,為了規范重大疾病保險的賠付流程,保障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我國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險的起算標準。
重大疾病保險的起始標準是什么?
目前我國政府暫未制定條例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進行統一規定執行,一般由各省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例如2015年山東省全省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的部分不給予補償。再例如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由各市州確定,原則上起付線標準不高于本地區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保困難群眾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降低50%。
城鄉居民大病醫保范圍包括哪些?
一、山東省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是多少?報銷比例是多少?
現行山東省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其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上(含1.2萬元)、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50%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以上的部分給予65%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補償。
二、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是什么意思?全國統一嗎?
居民重大疾病保險的起算標準,是指被保險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承擔一定醫療費用以上的醫療費用。目前,我國政府尚未統一規定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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