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出廣州市辦理流程及所需資料
1、停保后的廣州市參保人攜帶身份證到就近的社保部門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攜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接收地申請轉入,由接收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辦理申請轉入時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是否接收由接收地確定)
3、接收地社保經辦機構郵寄《聯系函》到我市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也可由參保人攜帶《聯系函》自行辦理。
省內轉入廣州市
一、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廣州新就業參保后,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廣州的,應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索取近期打印的有社保機構公章的參保憑證,確認本人參保信息準確性。
2、參保人員在廣州市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后,由本人向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
3、經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資料齊全、符合轉入條件的辦理轉入手續。對于部分未與省轉移平臺聯網的省內社保經辦機構,則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給申請人,該函可自帶或由社保經辦機構郵寄至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
4、對于未與省轉移平臺聯網的省內社保經辦機構,在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約2個月后基金到賬后,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原件(此信息表可由參保人自帶,也可由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郵寄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由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入確認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無誤后,受理其轉入確認業務。已與省轉移平臺聯網的,在基金到帳后,不需要紙質信息表即可辦理轉入確認手續。
二、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轉出地社保機構加蓋公章、近期打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
3、《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一式二份;
4、因屬特殊工種,患病,軍轉干部批準提前退休的提供《廣州市提前退休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5、用人單位代辦的還需提供單位社保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屬于一次性繳費的還需提供一次性繳費審核(確認)表;
7、發生兩地重復繳費辦理退款需提供本人的廣州市工行、農行或建行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并填寫《異地轉入重復養老保險繳費處理意見書》一份;若參保人不能提供銀行存折,只能提供銀行卡的,需同時提供銀行開卡憑證、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跨省轉入廣州市
一、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索取近期打印的有社保機構公章的參保憑證,確認本人參保信息準確性。
2、參保人持參保憑證向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
3、經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資料齊全、符合轉入條件的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給申請人。該函可自帶或由社保經辦機構郵寄至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
4、在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約2個月后基金到賬后,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信息表》原件(此信息表可由參保人自帶,也可由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郵寄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無誤后,辦理轉入確認業務。
二、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還需攜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包括戶主頁及本人頁)各一份;
2、轉出地社保機構加蓋公章近期打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一式二份;
4、因屬特殊工種,患病,軍轉干部批準提前退休的提供已獲批準的《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
5、用人單位代辦的還需提供單位社保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發生兩地重復繳費辦理退款需提供本人的廣州市工行、農行或建行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若參保人不能提供銀行存折,只能提供銀行卡的,需同時提供銀行開卡憑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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