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生活中,關于財產的爭論仍在繼續。即將進入婚姻舞臺的夫婦也不例外。為了避免婚后糾紛,他們通常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那么,養老金是婚前個人財產嗎?今天,我為您安排了以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婚前養老金是個人財產嗎?
養老金是婚前的個人財產。第十三條夫妻一方未退休,離婚時不符合領取撫恤金條件的,人民法院不支持另一方按配偶的共同財產分給撫恤金的請求;結婚后,以共同財產支付撫恤金。一方主張,離婚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養老金賬戶中個人繳費的實際部分,作為配偶的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二、關于婚前個人財產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三、養老金的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于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由此可見,為了避免婚后糾紛,我們通常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而養老金屬于婚前個人財產。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回答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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