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醫療保險可以防止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風險,防止兒童患病后因經濟原因無法獲得優質、快捷的醫療服務。兒童健康保險可以享受什么樣的待遇?
按照原《兒童醫療保險辦法》,被保險人自繳納規定費用之日起享受兒童醫療保險待遇。兒童醫療保險納入住院醫療保險后,其治療享受時間以住院醫療保險的規定為準,并在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兒童醫療保險年度當地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最高繳費限額與被保險人繼續參加當地補充醫療保險的時間掛鉤。保險期間半年不滿一年、一年不滿二年、三年不滿三年、三年不滿六年、連續六年以上的,最高給付限額分別為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沒有最高付款限額。
參保少兒及大學生因門診大病中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后門診用抗排斥藥,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準,可以享受大病門診醫療保險待遇。具體待遇是其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的90%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記賬范圍,地方補充醫療費用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80%支付。參加住院醫療保險的少年兒童和大學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其專科門診治療基本醫療費用的90%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記賬范圍,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用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
參保少兒及大學生發生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及藥品費用,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及目錄內診療項目和一般醫用材料的,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記賬范圍。參保少兒及大學生住院時按照其所住醫院級別不同,住院起付線也不同,市內一級及以下醫院為100元,市內二級醫院為200元,市內三級醫院為300元,非本市醫院為400元。參保少兒及大學生轉診轉院到不同醫院住院治療的,分別計算住院起付線。
子女參加住院醫療保險后,父母個人賬戶累計達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以支付參加住院醫療保險的子女的門診醫療費用。這樣,參保少兒的門診就醫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參保少兒可使用自己的社會保障卡在綁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按住院醫療保險的門診待遇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參保少兒門診就醫使用父母的個人賬戶時,需在就醫時同時提供父母的社會保障卡,這樣,少兒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將會從父母的個人賬戶里支付,將不會占用少兒本人的門診統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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