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需要中止明年居民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監護人)應當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終止登記表》,向所在地的幼兒園、學校提出申請。居民醫療保險為同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保險年度。居民醫療保險費按年度繳費標準一次足額收取。
一、適用范圍
市醫保統籌區以下人員:
(一)未成年人
入托兒童(具有廣州市城鎮戶籍、未享受機關事業單位家屬統籌醫療保障)。
(二)全日制在讀學生
中小學生、高等院校學生、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技工學校學生、特殊學校學生等(未享受機關事業單位家屬統籌醫療保障,或未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二、繳費標準
居民醫療保險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保險年度,居民醫療保險費按年度繳費標準一次性足額征收。
人員類別個人繳納(元/人·年)政府資助(元/人·年)
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8080
三、參保登記辦法
招收的子女和在校學生應當向幼兒園、學校投保,由本人或者監護人投保。攜帶資料:(1)居民身份證原件、戶籍簿復印件(首頁、戶主姓名、被保險人同頁)復印件;(2)廣州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申報表一式兩份。(在登記點領取或登陸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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