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兒童的醫療保障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解決他們醫療保障的呼聲日益高漲。同時,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制度體系也在不斷健全,將少年兒童的醫療保障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關于開展少年兒童醫療保障的做法,思考提出了將少年兒童醫療保障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中來的幾點意見。
1、應首先考慮將少年兒童醫療保障納入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來。少年兒童的醫療保障原本屬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范疇,由于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職工的子女、家屬的醫療保障沒有同步改革,以致原有的保障機制流于形式,使這部分人群失去了應有的醫療保障。許多家庭因子女患有重病大病,不但給家庭在精神上造成巨大的傷痛,而且在經濟上背上巨額債務,使整個家庭從此走上貧困。從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要求出發,在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制度向城鎮居民拓展時,各統籌地區應首先考慮先將少年兒童的醫療保障納入到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來。
2、建立少年兒童醫療保險制度,應堅持“低費率、保大病”。從少年兒童的發病情況和疾病會給家庭帶來巨大經濟風險的是患有白血病、腎功能衰竭、先天性心臟病、血友病、惡性淋巴瘤、再生障礙性貧血等一些重大疾病。雖然,這些疾病在整個少年兒童群體中所占比例不高,但醫療費用高昂,一旦發生,任何家庭無法承受。因此,解決少年兒童的醫療保障問題,在制度設計上,一是采取“低費率”吸引參保。按照保險的大數法則,參保的面越大,統籌基金的盤子就越大,基金抗風險和共濟能力就越強。二是堅持“保大病”,分散風險,少年兒童的發病多半是非傳染性急性病,病程短,費用不高,一般在門診治療就行,醫療費家庭可以承受,給家庭帶來經濟風險的主要是一些大病重病。三是應建立醫療救助制度,著重對低保對象、特困居民以及個人負擔過重的患兒家庭實行醫療救助。
3、少年兒童的醫療保障政府應承擔一定責任。關心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是家庭、政府、社會的共同責任。家庭是少年兒童法定責任主體,他們的醫療保障理所應當家庭負主要責任。但是,少年兒童與成年人有所不同,他們的醫療保障全部由家庭負擔是承受不起的,特別是對經濟困難或低保家庭更是無法承受。社會醫療保險是帶有社會公共福利性的制度,保障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拯救病患少年兒童生命,財政應給予一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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