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養老保險的收付范圍是什么?該套餐不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員工?如何確定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個人貢獻的比例是多少?養老保險費的滯納金是否應隨著滯納金的增加而增加?讓我們看看小版的編排。欲了解更多有關廣州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信息,請參閱以下介紹。
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實行統一的繳費基數,按照不同險種的不同比例,在同一稅單上計征。付款審核的方法是審核當月下月的應付金額。用人單位當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申報手續,所在地稅部門下月通過單位賬戶的銀行轉賬方式收取社會保險費。逾期付款的,除加收逾期付款金額外,還應當加收逾期付款費用。
廣州市養老保險收付范圍及比例:
(一)征繳范圍
廣州市的所有企業和非國家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雇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自由職業者。
(二)征繳比例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中的本市城鎮戶口人員。
繳費基數——以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為基數,低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計征。每年七月進行調整。
提示: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應以統一的繳費基數為基礎,按不同險種的不同比例在同一張賬單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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