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險的消費者最不愿意面對保險紅利的問題,但在理賠過程中并沒有出現一些糾紛。根據2014年第一季度保險監管委員會網站公布的保險消費者投訴最新數據,有效投訴總數為5984起,同比增長18.40%,有效投訴6337起,同比增長15.85%。
如果發生保險糾紛,消費者應該如何處理?對于這一問題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必要進行了解的,一般保險糾紛往往有其復雜性,如消費者在投保時沒有如實陳述被保險人的真實情況;例如,保險銷售人員急于迅速獲利,在介紹產品時不那么重要,從而誤導消費者。因此,在遇到保險糾紛時,最重要的是找出誰是第一責任人。
在保險索賠得到解決后,如果消費者得不到他們認為應得的東西,他們通常會認為自己被保險公司欺騙了。但是,事實上,保險公司欺騙消費者的可能性極低(不包括保險銷售人員不如實介紹產品的事實),因為在保險合同中,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明確規定了理賠條件。保險公司不會也不能給客戶設置任何障礙。所以,保險公司拒賠或者扣除一些已交費用,這些要求都是保險條款中有據可依的。所以這要求消費者在購買保險錢一定要仔細閱讀和弄懂保險條款以及投保書、風險提示書等,明確自己的權益和風險,切勿盲目投保,避免日后糾紛。
當然,對于消費者自己來說,在投保前一定要如實告知自身情況,同時關注保險事故與投保險種是否對應、保險除外責任是什么、是否處于“觀察期”免責、是否有代簽名等情況,以避免由于自己的原因被“拒賠”。
雖然保險相關的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但是保險在我國依舊處于初級階段,保險銷售人員、保險公司之間都存在較大的差異。因此,購買保險的消費者需要給自己找一家有保障的公司,也需要業務水平較高的代理人。
此外,提醒消費者,如果在購買保險過程中遇到銷售誤導和其他侵權行為,消費者必須合法維護自己的權利。最好的方法是直接向保險公司報告。這種方法成本低,時間快。如果消費者不同意保險公司的待遇,也可以向保險行業協會(如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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