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剛剛被提升為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總經理。眾所周知,修理過的汽車在交付給客戶之前必須經過測試。由于張先生車間試車任務繁重,試車人員容易疲勞,經常發生汽車損壞和人身傷害事故,給車間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經調查,張先生發現,公眾責任保險可以對被保險人在指定地點內依法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因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進行賠償。因此,他立即向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公共責任保險。保險費5萬元/年,總年賠償限額100萬元,其中每次賠償限額5萬元。
不久之后,張先生擔心的是,一名試駕員不小心撞到了路邊的一根桿子上,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傷害。當張先生帶著30000多張醫療發票到保險公司索賠時,賠償員告訴他,測試駕駛員不是第三方,因此無法得到賠償。
分析保險專家解釋說,保險合同的第三方與一般意義上的第三方不完全相同。在公共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或者其代理人、工作人員不屬于第三人。同樣,機動車保險中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屬不屬于第三方。
專家給出了一些正確選擇保險產品的建議。
第一,根據所需化解風險的性質,了解自己想要投保的保險類別。每一種保險產品都有其特定的保障范圍,只能化解特定類型的風險。一般而言,與人的身體相關的風險,比如死亡、傷殘或疾病,可以通過長期人壽保險、短期人身意外險和健康險來化解;而與財產、信用和責任相關的風險,則要通過財產保險、信用保險和責任保險來化解。生活中,人們往往面臨著錯綜復雜的風險,此時的風險性質并不單一,這時候,就需要將不同類別的保險產品組合在一起,才能較為充分地化解這些性質復雜的風險。
第二,根據所需化解風險的內容,選擇最合適自己需要的保險產品。在可供選擇的險種中,要仔細分析和比較相關險種的投保條件、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繳費方式和保單的附屬功能,從中選擇出與自己風險保障需要最大限度吻合的那種保險產品或保險產品組合。像張先生店里的這種情況,應當通過公眾責任險和雇主責任險這兩種方式來化解所面臨的風險,因為雇主責任險對員工工作期間的人身或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選擇適當的保險金額和支付方式。保險費一般為個人年收入的10%-20%,保險費一般為個人年收入的10-15倍。具體來說,應結合其家庭角色和生活階段,確定適當的安全額度和支付方式。除責任類險種之外的財產保險一般以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作為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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