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是否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必須繳納住房公積金,個人有權督促單位自行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對職工住房公積金不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是否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下面將詳細描述。
單位是否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依法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員有權督促各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一)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二)設立、劃撥、存儲住房公積金賬戶;(三)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四)(三)住房公積金全部存款。
如何處理不向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1、單位未辦理住房公積金存款登記或者未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罰款,不少于1萬元,但不超過5萬元。
2、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正)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在設立后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法律效力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雖然不是法律條令,但也是行政法規,同樣具備法律效力,有它“強制性”的作用。
住房公積金的用途
1、購房;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3、租房;
4、父母給兒女購房;
5、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6、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7、重大疾病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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