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監會發布了《關于規范人身保險業務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從保險條款和合同、年金保險業務經營、猶豫期、銷售傭金、保單貸款、客戶信息保護等七個方面對人身保險業務經營上的一些問題進行了規范。最受關注的是其中關于營銷員銷售傭金的相關規定。該《通知》將從7月1日起正式實施,限制代理人傭金比例。
昨日,記者就《通知》的相關內容咨詢保險業內人士,多數人表示《通知》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條是關于營銷員銷售傭金的規定。
按照《通知》規定,個人壽險保單支付的直接傭金標準,躉繳保費的直接傭金占保費的比例不得超過4%。對于期繳保費的直接傭金總額,占保費總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并且對直接傭金占各保單年度保費的比例上限作出了規定。
由于個人代理人沒有基本工資,他們收入主要來源于業務提成,所以銷售傭金收入是他們選擇保險公司時最關注的問題。經常有代理人從傭金低的險企跳槽到傭金高的險企,而一些保險機構在開設新的分支機構時也會將代理人的銷售傭金提高,以吸引當地其他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加盟。曾工作于某險企的程先生看到保監會關于傭金的規定后稱,目前保險公司的一些產品沒有超過保監會規定的限制,但也有的產品直接銷售傭金高于保監會的規定,高出的產品勢必面臨調整。保險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通知》對營銷員傭金標準的規定,旨在鼓勵保險公司發展長期、期繳的保障型業務,避免惡性競爭。
險企或下有對策
目前情況下,保險公司給個人代理人的傭金低于保險代理公司給業務員的傭金。程先生告訴記者,保監會規范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傭金,可能會促使一些代理人從保險公司流向保險代理公司。當然保險公司也會防范這一點,保險公司會有一些辦法來保持原有的傭金比例。比如原來銷售1萬元10年期繳費的某死亡保險產品的首年傭金提成是40%,但現在保監會規定的是35%,那保險公司可以將傭金降到35%,剩下的5%可以通過獎金或其他形式發給保險代理人。此外,《通知》還要求保險公司應當高度重視投保人、被保險人的信息保護,建立客戶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制定泄露客戶信息的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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