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臺的瀘州市“關于進一步做好‘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工作”的通知,對“零就業”家庭的幫扶政策作出一些新的變化。“通知”要求,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要對“零就業”家庭進行上門入戶摸底調查,對“零就業”家庭下崗失業人員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同時實行聯系人制度,提供“一對一”幫扶服務。
要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金和城市居民低保金的申領條件及申領辦法。已經享受城市居民低保或申請享受城市居民低保以及正在享受失業保險的男48歲以下、女38歲以下有就業能力的人員,必須每月到社區進行求職登記,如無特殊原因3次以上(含3次)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崗位,可停發其低保或不受理其低保申請、停發其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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