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拔掉你父親的呼吸器,你就可以獲得因工傷死亡的高額賠償。是錢還是父親想治?一對80后的兒女選擇后者。昨天,我從東湖區和西湖區司法局了解到,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他父親的工人例外支付了23萬元的賠償金。
今年1月3日,在工地現場,一名57歲的農民工聶先生昏迷不醒地倒在地上,被送往東西湖區人民醫院后,發現腦部大面積充血,瞳孔開始彌漫,沒有自發呼吸。只有呼吸機才能維持微弱的心跳。主治醫生診斷腦出血處于腦死亡階段。
1月5日上午,聶先生28歲的兒子小聶走投無路,想要尋求一些幫助,于是他就找到東西湖區行政中心司法局窗口,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師肖偉和彭飛立即接受了此案。
據核實,聶先生已在該公司做木工半年多,月平工資4000元左右。事發前,在工地干活時背部被砸傷,為多掙錢,舍不得休息,直到倒在工地。公司既未與他簽訂勞動合同,也未辦理社會保險,導致其無法享受醫療待遇。妻子在老家大悟因肝腹水一直住院治療。小聶與妹妹也常年在外打工。
小聶代表家屬要求公司賠償50萬元,公司稱,按相關條款計算,只能支付10萬元人道補償金。法援律師拿出《勞動合同法》與《工傷保險條例》,交涉近7小時,爭取更多賠付。但對方認為,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形可視同工傷。
下午,聶先生住院47小時,公司代表說,聶被診斷為腦死亡。如果他的家人同意在48小時內拔出呼吸機并宣布死亡,他將獲得工傷賠償。小聶與妹妹堅持一線希望也要救父親!公司調解代表被親情感動,現場決定:繼續支付治療費,并支付23萬元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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