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們對保險越來越了解。許多富裕的公民會購買幾份保險單。專家說,保險不是越多越好,有些類型的保險可能不會重復進行保險賠償,造成浪費,是不劃算的。
目前市場上有兩種醫療保險,即成本型醫療保險和補貼型醫療保險。費用型醫療保險是根據實際醫療支出,按照保險賠償的原則進行理賠。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已經在社會保險、單位報銷或者其他保險公司等一地的,保險人收到賠償后,不得再從保險公司獲得超過實際支出的超額賠償。保險人只能彌補實際醫療費用的差額。
因此,建議商業保險公司購買以成本為基礎的醫療保險,不應重復購買類似的保險,而應適當考慮補貼醫療保險。補貼型險種與實際醫療費用無關,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的補貼標準,對投保人進行賠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從多家公司得到理賠金。
您在購買醫療保險時,應該針對自身情況來決定購買哪種保險,重復投保費用型醫療保險,并無必要;應該把錢用在刀刃上,比如選擇搭配其它的津貼型醫療保險或者重大疾病保險,獲取更周全的保障。
除此以外,為了給孩子多點保障,很多父母都為孩子買好幾份保險。可是事實上,中國保監會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其累計的身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給孩子買保險,保額并非越高越好,由于累計保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費也是無效的。因此購買時不要沖動,重復投保兒童險只是浪費金錢。
父母是孩子的最大保證,一般來說,在為孩子購買保險時,首先要看父母是否投保了足夠的保險。只有父母有足夠的保護,孩子才會真正得到保護。其次,應根據經濟條件決定購買兒童保險,一般來說,家庭一年所有保費支出不要超過總收入的10%,要結合全家的保險計劃來統一考慮和安排,避免保單之間交叉重復,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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