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節期間,許多孩子收到了很多幸運的錢。最近,許多讀者咨詢:用這些新年錢給孩子們保險更好嗎?為此,業內人士建議家長在購買兒童保險時應遵循“先成人后兒童”的原則,如購買商業保險,最好選擇兩種重大疾病保險和教育保險。
首先,購買兒童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兒童提供保障。但事實上,父母是孩子最基本最重要的保障。當孩子脫離危險時,只有從經濟的角度來看,即使沒有保險,父母也能抵抗。但一旦父母脫離危險,沒有保險,孩子就沒有能力抵抗。保險專家李某認為,正確的投保順序應該是“先成人后兒童”的原則。
其次,購買保險的目的是分攤個人無法承受的財務損失。如果家庭負擔得起這筆經濟損失,就沒有必要購買保險。此外,目前,每個仍在社保中心的人都有保險。每年幾十元,根據當地的社平工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這是國家性福利政策。李某表示。
其次,如果孩子需要購買一份商業保險,可以根據家庭經濟能力選擇。李某建議家長,給孩子購買保險最好選擇重大疾病險或教育險兩種。且保障額度在10萬元左右的即可。如為孩子投保一份保障額度在10萬元的重疾險,每年需交納保費2190元,繳費期10年,共需繳費21900元。保障期20年,在此期間可享受重疾和身故保障,且期滿生存可獲得26280元的滿期金(所交保費的120%)。
此外,家長還可以用年費每年支付3000元,連續10年為教育基金投保。當一個孩子18歲時,他將獲得大約10萬元的大學教育補助金(按中級紅利計算)。至25周歲時,可再次領取約12萬元的婚嫁金;到30周歲時,領取一筆約15萬元的置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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