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門診特殊手續?答:自2010年4月起,已取消了慢性病專項診療程序,現改為指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享受全面門診治療的一般規定,即個人賬戶資金在結算年度用完后,刷卡總金額為承包指定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超過600元,超過1元至3000元。門診費用按在職費用的70%和退休費用的80%報銷。
門診部慢性病入院程序;
(1)接收表:患有三大類42種慢性病的參加者應向用人單位(或地區社會保險機構)申請,或直接在三級定點醫院門診部(一式兩份)領取慢性病準入申請表,并填寫個人資料。
(2)認定:患者持市民卡及近一年來的病歷、檢查報告單或出院小結等,到三級定點醫院(其中:高血壓Ⅱ期、Ⅲ期,糖尿病1型、2型可以到二級定點醫院)相關科室,由專科副主任以上醫師按規定的準入標準進行認定,醫院醫保辦審核蓋章。
(3)送件:用人單位(或區社會保險所)經辦人或患者本人(家屬)帶醫療機構審核確認后的《門診慢性病準入申請表》、市民卡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審核準入手續。送件同時附下列材料之一:①審核醫院醫務處(科)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②相關病種的病理報告、出院小結原件及復印件;③近一年來的相關病種門診病歷、檢查報告單原件等。
醫保定點藥店審批何時放開?
答:據了解,市區定點零售藥店密度居全省各省市之首,也是全國多個城市之一。從2014年底每10000名參保員工擁有的藥房數量來看,南京市為0.93,無錫市為1.69,常州市為1.51,鎮江市為0.72,而我市區每萬名參保職工藥店數量為2.98。市區在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密度上已大幅超過了省**弟城市的水平。今后,市醫保部門將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及我市社會經濟的發展、城鎮化進程,結合參保人數的增加、城區規模的擴大和城市區域規劃的調整等因素,就醫保定點藥店合理布局等方面的政策進一步調整和完善,以更好地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醫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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