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縣享受生育保險的參保職工懷孕期間,已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2個月以上的,懷孕檢查和計生手術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分娩時,已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1年以上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參保職工在規定的懷孕檢查項目和分娩時,不用再繳納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定額補貼給醫院。按照規定,生育保險基金具體支付補貼標準為,孕期檢查醫療費1000元;在一、二、三級醫院分娩的定額標準分別為2000、2500和3100元。產后大出血在生育保險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據實結算。其中符合報銷條件的參保男職工,到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繳費未中斷且已連續繳費滿一年的,其配偶的生育醫療費用將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支付標準報銷的50%。
職工懷孕檢查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可自主選擇一所經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定點并簽訂生育保險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作為本人的服務機構。參保人員早、中、晚期產前檢查和分娩,都應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否則,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定點醫療機構一經選擇,原則上不予變更。如有特殊情況,可向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目前,金鄉縣確定金鄉縣人民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金鄉縣宏大醫院3家醫院作為縣生育保險定點醫院,參保職工生育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可直接在定點醫院窗口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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