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購買重大疾病險的投保人會認為,只要醫院確診罹患保單所規定的重大疾病,就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賠付。但在實際操作中,保險公司只有在投保人的診斷標準符合其保單中所規定的標準時才會予以理賠。而且各個保險公司所規定的重大疾病標準不同,因公司而異。
同時,在重大疾病險包含的疾病范圍方面,投保人也經常會產生誤會。大病保險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險種,保險公司注明的疾病定義與醫學臨床定義有時候是不同的。雖然所規定的重大疾病和人們所認為的重大疾病使用一樣的名稱,但前者往往比后者嚴重得多,是很容易置人于死地的非常重癥。
建議投保人仔細閱讀保險條款,特別是所保重大疾病的診斷標準,遇到自己無法理解的,可以請代理人解釋,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的技術部門如理賠部咨詢。
保的病種不是越多越好
很多投保人可能就簡單地根據保障病種的范圍來判斷和選擇重大疾病,其實這是不正確的。
保險費是保險精算師按照該險所含各種疾病的發病比率等各種指標綜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種越多,保費自然越高。而且,在很多情況下,有些險種保障幾十種大病,將病種進行了相關細化,這與只保十多類大病,但沒對具體病種進行細化的險種,實際保障范圍差距不大。
所以,一定要在考慮投保疾病種類時做更多功課。重要的不僅是表面上的數量,而是確實能夠給你提供保障的疾病種類,要注意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險種。
重大疾病險不是都一樣
很多投保人可能認為,重大疾病險都差不多,只買一份就可以了,不會去仔細比較險種的不同,以及繳費期限的區別。
目前,國內市場上的重大疾病險,從保險期限上分為終身型的和定期型。通常,保終身的產品不返本,側重于對疾病和身故的保障;而定期保障的產品則多有返還,保障和養老功能并重。
建議購買重大疾病險時,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險種搭配及選擇也非常重要。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