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保險公司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不少人都會認為每年花3000多元購買一份重疾險對經濟收入來說,壓力并不是太大,也就是年底請同事們吃頓飯的錢,但是鮮見于行動,主要還是因為有一些認識誤區的存在。其中一個典型的錯誤認識就是,有醫保了,就沒必要買重大疾病保險了。
事實上,社會醫療統籌基金對醫保人員的保障是保而不包,住院費用和大病醫療的自付比例和金額相對比較高,于是保險產品的重要性在這時就能顯現出來。
因為重疾險并不是一種報銷型的保險產品,投保人只要被確診的疾病是符合保險條款規定的,那么就可以一次性從保險公司獲得相應的給付,這樣就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墊付醫療費用,可以減輕個人的醫療支出負擔。另外,若能獲得保險賠付,在用藥方面也不會受到太多的限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醫療質量。
另外,從年終獎的發放周期來看,也是一年一次的,這和很多保險產品的繳納周期也是一致的。因此,如果能把每年的年終獎拿出一部分來購買長期重疾險的話,可能會給投保人帶來更多的實惠。
一個簡單的道理就是,雖然一年期產品看似便宜,但從經驗來看,很少會出現在一投保就被檢查出得大病的情況,而且長期的重疾險一般是按照投保人開始投保的那年所對應的費率來計算,那么如果選擇每年續保的話,每年均衡繳納,年紀越輕,在同樣的保障范圍上所花的錢就越少,而且投保以后不用再體檢。等到投保人年老之后,一旦檢查出得了大病,就可以依靠自己年輕時候積累的那筆本金來支付醫療費用。如果年老的時候,身體還是很健康,也不必擔心自己年輕時的錢白花,因為有些公司的長期型重疾險是還本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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