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一抵御人生最大風險的利器
據國家衛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數據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機會高達72.18%。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療花費一般都在10萬元以上(還不包括恢復費用和誤工費用)那么,我們靠什么來抵御這突如其來的風險呢?
重大疾病保險簡而言之就是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疾病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罹患保險條款中列出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定額補償。
重大疾病保險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兩個基本特征:一是病情嚴重,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嚴重影響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與生活;二是治療花費巨大,此類疾病需要進行較為復雜的藥物或手術治療,需要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
重大疾病保險給付的保險金主要有兩方面的用途:一是為被保險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狀態或手術治療所花費的高額醫療費用;二是為被保險人患病后提供經濟保障,盡可能避免被保險人的家庭在經濟上陷入困境。
理由二保障數字化、確診即給付
購買了重大疾病保險,只要確診的疾病是符合保險條款中的保障對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獲得保險公司的給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墊付醫療費用,更重要的是減輕了個人的醫療支出負擔。
例如:一個投保20萬元的重大疾病保險,哪怕只繳費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后被確診,都是按照投保額20萬元進行理賠,而非按照已繳費保險費進行理賠。假如年繳保費是5000元,第二年首次罹患重疾,得到20萬的理賠那么這個19.5萬就是所謂保障最數字化的體現。
理由三強制儲蓄、??顚S?/p>
如果說我們每十個人當中有九個人是因為重大疾病而身故,那么未來在重大疾病面前,我們是否有一筆錢可以??顚S媚??
有人可能會認為,如果高齡罹患重疾,所賠保險金大多數的資金都是自己過去積累的,感覺似乎不劃算。
事實上,保險保障是一個過程,而非一個片段。
在同一個條款下人人平等,重大疾病保險前期的保障功能,使得保險公司承擔了巨大的風險機會,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重大疾病風險是不可預知的,誰也不能斷言自己何時會得病,我們不能等自己第四個饅頭吃飽后來埋怨不該吃前三個饅頭,我們也不可能一上來就吃第四個饅頭。
有的人會說,我有了社保而且單位福利很好,所以沒有必要買重大疾病保險了。情況果真如此嗎?
(1)社保只報銷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因意外傷害導致的醫療費用不能報銷;社保不對非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責任進行賠付;無論意外身故還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沒有身故賠償的,身故后只是返還當時個人賬戶的金額,而這部分的金額是很少的。
(2)中國的社保報銷或者單位報銷首先是一個先支出再補償的概念,這就意味著即使屬于賠付范圍,你也必須先開支出去多少,才能在這個基礎之上報銷回來多少,而且我們報銷的數額不會大于開支總額。不在公費醫療藥品清單目錄上的進口藥和營養藥是不能報銷的。
(3)社會醫療統籌基金對醫保人員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線限制,額度內的費用需要自付,住院費用和大病醫療的自付比例和金額相對都比較高。
(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標準是以保障被保險人基本生活為前提。對于追求高品質的人群來說是遠遠不夠的。
所以,對于沒有醫保的人來說,重大疾病保險尤其重要。而對醫保覆蓋對象來說,重大疾病保險可作為一種必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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