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許多消費者認為他們已經投保了意外險,所有可能發生的事故和不幸都將包括在保險單中。事實上,有兩種意外保險,一種是意外傷害保險,另一種是意外醫療保險。雖然它們都是意外險,但在賠償意外傷害時卻大不相同。
案例研究:前段時間,張女士在街上購物時,不小心用右腳踩到扔在地上的香蕉皮,嚴重滑倒,導致腿部骨折。最后,張女士不得不住院。住院后,張女士突然想起自己曾還購買過兩份意外保險,心想,住院的醫療費有人給報銷了。隨后,她便向保險公司報了案,準備在出院后進行理賠申請,但讓張女士沒有想到的是,保險公司給她的答復是,她的這種意外傷害,不在保險公司的理賠范圍內,即使她出了院也不會得到理賠。如此一來,讓張女士剛有一些自我安慰的心,一下又掉入了冰窖中,她覺得非常郁悶。明明在保單上寫著附加意外傷害險,保額3萬元。保險公司憑什么不對自己進行理賠呢?張女士有些想不通。
專家分析:到底發生了什么?事實上,原因很簡單。張女士混淆了事故保險的概念。雖然張女士買了意外保險,但是事故保險有兩種,一種是意外傷害保險,另一種是意外醫療保險。其實,雖同為意外險,可在針對意外事故引起的傷害進行賠付時,兩者的差別很大,因張女士購買的是意外傷害險,對于意外傷害險的保險責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傷殘,投保人因意外造成身體傷害時,保險公司將予以賠付。通常僅在燒傷、殘疾、死亡等賠付條件下,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約定的保險金。故張女士不會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假如張女士購買的是意外醫療險,這次肯定她就會得到賠付。意外醫療險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產生的門診、急診醫療費、住院費的報銷等,其針對被保險人因意外原因受到了身體傷害,并由此產生醫藥費用開支后,按照合同約定給予報銷,同時,保險公司還可多次理賠,但對于全年累計賠付保險金則以所選的保險產品保額為限。
投保知識:對于意外傷害險主要是賠付造成傷殘或身故的重大意外,和治療費用無關,屬于給付型險種。而意外傷害醫療險則主要賠付小意外,如對生活中常見的磕磕碰碰造成的醫藥費用。不過,意外醫療險具有損失補償性質,賠償標準是遭受意外后,是對就醫或接受其他幫助時實際支出費用的補償,如果被保險人通過醫保等其他渠道獲得部分補償,保險公司也就只承擔剩余的費用了。
綜上所述,購買意外險者想要得到意外險理賠,必須懂得自己究竟是需要意外傷害險,還是需要意外醫療險,只有根據自己的需求選對意外險,才會讓自己出險后有保障。其實,對于有購買意外險意向的人來說,如果想要購買,兩種都可以同時買一些,一般來說這兩類意外險費用都比較低,而且其保障的范圍具有互補性。
同時,這里的保險專家提醒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的買家,如果他們想購買幾家保險公司的意外傷害保險,他們一般不會引起沖突,只要他們能按時繳納保險費,他們就能得到賠償??墒侨绻胍谕患夜举徺I多份意外險,可能就會因不同的保險公司有不同的標準,從而對意外險購買者有所限制。因此,更值得購買意外險者注意的是,投保人的職業非常重要,它不僅關系到保費的高低,而且更關系到事后理賠的重視程度。因此,對于投保人來說,如果自己在單位或公司工作,一旦自己的職位發生了變動,就應主動去告知保險公司,并辦理相應的職位變動手續,只有如此,才會讓投保人贏得主動權,從而讓自己在一旦出險后有條件獲得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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