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以來,云南省彌渡縣醫療保險在支付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了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待遇,減輕了患者的醫療和經濟負擔。
今年9月1日以來,縣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保持不變,除了定點三級醫院指定的初級和二級醫院上升了5%,即不動點類醫院報銷比例為90%,定點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80%,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為70%,每人每年住院總費用不超過9萬元。
從10月1日,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報銷的比例將從35%上升到50%在指定一級醫院,從20%到25%在指定的二級醫院,為每個門診累計賠償限額將每年從200元增加到400元。此外,門診醫療費用的慢性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兒童支氣管哮喘等由城市居民醫療保險,列入報銷范圍的縣醫療保險基金報銷比例的50%,和累計報銷限制每人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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