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就業困難者的就業和生活問題,相關的工作部門一直在做著一些積極的工作,上海市社會事務局近日發布了一項對就業困難者的救助政策,提高了對就業困難者的補貼標準,重申了對就業困難者的認定標準。就業難,擴大了就業難者的認定范圍,包括長期失業的青年和多重殘疾家庭成員。圍。下面將詳細介紹2017年上海市就業困難人員的補貼標準和認定標準。
哪些人可以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以下是2017年上海市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標準:
<P>1在法定工作年齡內具有工作能力和就業愿望是刻不容緩的,但由于自身條件的限制,很難實現就業。2.失業6個月以上的;
3.大齡失業人員、協保人員、離土農民(男性年滿45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
4.零就業家庭成員;
5.低收入困難家庭成員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6.中度及以上殘疾、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或一戶多殘家庭成員;
7.大齡或領取生活費補貼期滿的被征地人員;
8.缺乏工作經驗,處于實際失業狀態一年以上,切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服務半年以上,多次推薦就業崗位仍未實現就業的35歲以下青年;
9.刑滿釋放、戒毒康復等有特殊困難的其他人員。
10.不符合以上條件,但是愿意到綠化市容、物業管理、涉老服務、郵政快遞、養護服務等政府認定的特定行業相關用人單位以及涉農單位一線非管理類工作崗位就業的上海市戶籍勞動力,也可申請認定“特定就業困難人員”。
2017年上海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期限
2017年上海就業困難人員補貼包括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和“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補貼兩類。其標準為:
(一)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
1.崗位補貼: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0%;
2.社會保險費補貼:以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作為基數計算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繳費額中用人單位承擔部門的50%。
按照上海市2016年的標準來算的話,上海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崗位補貼13140元/年+社會保險費補貼6628元/年=19768元/年。
3. 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最長3年。
(二)“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補貼、期限
1.社會保險費補貼:按照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作為基數計算的應繳社保費的50%。按照上海市2016年的標準計算,社會保險費補貼應該是8851元/年。
2靈活就業補貼期:最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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