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是現在比較常見的一種職業,它是隨著保險的發展而出現的,它是指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表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并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費的單位和個人。在現代保險市場中,保險代理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險公司發展保險業務的主要形式和方式之一。根據我國《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保險代理人分為專業代理人、兼業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三種。其中,專業保險代理人是指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公司。在保險代理人中,只有它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兼業保險代理人是指受保險人委托,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指定專用設備專人為保險人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主要有行業兼業代理、企業兼業代理和金融機構兼業代理、群眾團體兼業代理等形式。
個人代理指的是什么意思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了解個人代理的具體意思,它是指在保險人按照保險人的委托人授權的范圍內,從事保險業務,向保險人收取代理費用的個人。個人代理展銷模式是眾多壽險公司靈活運用的一種展銷模式。
根據我國有關規定,保險代理業務需要根據一定的規定和執業考試來實現代理資格,它必須持有國家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保險代理資格證書》,與保險公司簽定代理公司,領取《保險代理資格證書》。展會前可以從事保險代理活動。國家對上述三類不同的保險代理人都分別規定了其各自應具備的條件。
保險代理人因類型不同業務范圍也有所不同。保險代理公司的業務范圍是:代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查和理賠等,兼業保險代理的人業務范圍是:代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財產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人只能代理家庭財產保險和個人所有的百經營用運輸工具運輸工具保險及手續三者責任保險等。人壽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能代理個人人身保險,個人人壽保險,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個人健康保險等業務。
為了規范保險代理人的行為,我國保險法律法規對保險代理人的會展活動規定了一系列的規則。主要內容包括:保險代理人只能作為經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代理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人亦能為一家人壽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保險代理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得有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或降你保險費率,強迫或引誘誤導投保人,挪用或侵占保險費等損害保險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保險代理人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視為保險公司直接承保業務,保險代理人不利從中提取代理手續費德行。另外,保險公司必須建立,健全代理人委托,登記,撤銷檔案資料,同進度向保險監管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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