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接觸保險的人很容易被各種角色所迷惑,并且認為保險很難理解。對保險略知一二的人也可能會忽略一些細節,從而使得保險的效用無法最大化。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之間的關系如何?如何更合理地投保?今天我們分享了一個流行的科學提示:
被保險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按照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的人。一方面,投保人有支付保險費的責任和義務,另一方面,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有權要求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梢哉f,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中享有控制和主動權,是保險合同的發起人。由投保人決定誰希望該政策得到保護和受益。
一般來說,被保險人是那些具有風險意識、想合理分配財富、更注重長遠規劃的投資者。
2.保險人:這個概念不難理解,就是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保險合同關系人
1.被保險人:指其財產或人身受保險合同的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當被保險人發生風險事件觸發保障條款的時候,就會發生理賠。比如重疾險,保障的就是被保險人的身體健康,一旦發生保障范圍內的重大疾病,就會獲得理賠。所以被保險人是核心,保單的理賠點就是保障的風險。
2.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受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成為受益人。理賠金給誰,誰就是受益人。在重大疾病中,受益人一般為自己。在壽險或意外險中,由于保障的是死亡或全殘,受益人可為指定,如未指定則為法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關系
1.三者可以是同一人,例如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和投保人,受益人也是自己。保障的是自己可能發生的風險。
2.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指定他人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己的子女或者父母,保證自己無論在與不在,責任和愛將永遠傳承。子女可以放心自己的父母、家人,也可以把身價保障,避免因家庭支柱發生意外風險,影響家庭固定生活開支(房貸、車貸)。
3.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完全分離。夫妻之間互相投保獲得豁免權的保障,如妻子以自己的先生為被保險人投保,指定孩子為受益人。一旦發生風險事件,保單可以不用繼續繳納費用,但保障權益在保障期內一直存在。而這種設計,還可以視為對子女的贈與,離婚時將不會作為共同財產分割保單。
為什么保單有傳承意義
我們都知道,人身保險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指定,我指定誰,這個保險就可以給誰。如果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被保險人死亡以后,這筆保險金是受益人,不是被保險人的遺產。簡化了遺產繼承的各種手續,也不需要所有法定繼承人全部到場證明自己可以放棄遺產繼承權。如果家庭關系復雜,會更加難以處理,這些法定繼承人不一定會很情愿配合,因為錢不是自己的,本身沒什么積極性,這都是很正常的心理。如果家里有上一代的長輩去世,會要求開具死亡通知書,這些材料是否可以都很方便找出來。如果家里有幾個孩子,父母也不必各個全部交代為什么給你這么多,給他那么多。這就是保險的魅力所在,以法定受益人轉移為指定受益人,可以更好的規避人性的貪婪。而人性的弱點也必須用制度來約束。
指定誰為被保險人也有策略的,最好是有家庭的厲害關系的人。因為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質押。舉個例子,老公企業失敗,就只有那個保單。是老公自己投的保,妻子是受益人,只要自己書面同意,就有權把它質押,換成現金。你們家最后一道防線徹底死掉。
如果妻子自己作為被保險人,老公想把這個保單質押把錢換出來,被保險人不簽字不同意,誰也質押不了。
因此,保險不僅是“被保險人”,而且需要大量的專業知識來支持產品結構和配額設計。找到一個優秀的保險代理人比找到一個產品更重要,這是保險專業代理人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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