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家庭,有必要建立保險保證,以便平穩運行。當和一些有保險經驗的人交談時,記者發現他們有很多經驗,這可歸納為三種主要方式。這三個項目在許多人投保之前沒有被注意到,但只有在他們投保之后。
保險后手頭有足夠的現金,許多保險代理人在說服人們購買保險時都會提出這樣的概念:“你應該拿出你家庭收入的10-20%來購買保險產品,這樣你才能得到足夠的保護?!倍矣械拇砣嗽趲椭侗H嗽O計保險計劃的時候,往往會設計出很高額的保險產品,讓投保人購買。這些代理人當然是為了賣出更多的保險產品,但對投保人來講,未必能夠接受。購買之后,隱患很多。
梁先生和妻子過去一年掙9萬元左右,不包括4萬元開支,其余5萬元一年。他們都有三個風險和一個基金,隨后,在一位保險代理人的建議下,兩人購買了一系列保險產品,單單是保險費一年就花了18000元。按照代理人的說法,一年不到2萬元的保費支出對梁先生來講并不構成負擔。
去年,梁先生的夫人懷孕生孩子,收入立刻下降,而支出增加很多。這時,要支付每年1.8萬元的保費已經很難。要退保,就要面臨很大損失。
另外,投保人還必須留出足夠現金還有一個理由,當出事后,保險公司不一定能非常及時的賠付。如果投保人急需錢,就會非常麻煩??傊芏噱X都是這樣,要拿出去容易,要拿回來就不怎么容易了。如果自己手頭有充足的現金,就有的是時間去和保險公司扯皮了。
誰掙錢多就保誰
目前,大多數家庭是三口之家,也就是兩個成年人帶著一個孩子過日子。對大多數家庭而言,如果要給每個人都上充分了保險,那家里就剩不下什么錢了。那么先給誰保呢?最簡單的原則是家里誰掙錢最多就給誰保。因為萬一收入最多的人出了狀況,家里的經濟情況受到的影響將最大。
但目前很多保險代理人利用家長愛孩子的心理,使勁向投保人推銷給孩子上充足的保險。
劉女士就遇到了這種情況。劉女士的孩子還沒有生下來的時候,就有保險代理人跑上門來推銷保險,不但讀書、創業、結婚,就連孩子70歲養老的事都替劉女士考慮到了,說是給孩子一生的愛,還有留作他一生的紀念。
劉女士認為,為孩子著想當然很重要,但在經濟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保大人才更重要。在她的家庭中,2/3的錢是劉女士的丈夫掙回來的,而且從事技術工作的他能干到65歲,所以家庭大部分的保險應該考慮給他買,萬一有不幸的意外出現,家庭能有底限保障。
不要忽略附加險
很多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很注意購買主險,而忽略了附加險產品。其實,附加險如果購買得好,相當于在超市里買到打折商品一樣。
李女士就是一個非常重視購買附加險的人,她會盡量多地為自己挑選與主險搭配的附加險,附加險如果與主險組合得好的話,能獲得非常高的保障,而且有些險可以延續到保費交清,或者是終身。附險買得好,有些甚至能一個附險當幾個主險呢。所以李女士每次都會要求代理將所有附加險的收費、保障告訴她。
當然,額外的保險并不是一切,大部分額外保險只在同一年,到期時,整個將被銷毀,你的賬戶上沒有錢,比如住院保險。李女士所在的單位給員工投保了補充醫療保險,因此,她根本就不考慮住院險。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