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目前有越來越多的城市上調醫保封頂線。一般而言,重疾險是任何人都會選擇的一個險種,醫保封頂線的調整是否會對重大疾病保險帶來影響?
重疾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所花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險。
對沒有醫療保險的人來說,重疾險尤其重要。而對醫保覆蓋對象來說,重大疾病險可作為一種必要補充。因為,社會醫療統籌基金對醫保人員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費用和大病醫療的自付比例和金額相對比較高。
如果曾購買過重疾險,只要確診的疾病符合保險條款中的保障對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獲得保險公司的給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墊付醫療費用,更重要的是減輕了個人的醫療支出負擔。而且,醫保的藥品是按甲、乙兩類分別對待的,藥品的實際個人分擔額較大,有些病人因經濟困難就少用乙類藥,若能獲得保險賠付,則在治病用藥方面也會有更大的自由度,提高醫療質量。
有些時候住院期間產生的各種費用,比如誤工費、護理費等,醫保是無法補貼的,而重疾險則可以彌補這一塊。業內人士表示。由此可以看出,醫保和重疾險在保障體系中各自發揮作用,在賠付過程中并不沖突,能夠在享有醫保的同時,最好是能及時恰當地補充重疾險。
最主要的,醫保和重疾險的制度不一樣,社保局一般會規定統籌基金中不予支付的用藥或項目,即自費藥品或自費項目。另外分擔的比例也會不一樣,即醫保和個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償付醫療費用,這個比例在不同的費用項目中是不同的,如某些藥物和醫用材料、某些項目的治療費用、CT、MRI檢查費用均不是可以全額報銷。而相對于社保的報銷制度,一些商業重疾險是定額給付型險種,只要達到保險合同約定的條件保險公司就要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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