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因病在蚌埠地區定點醫療機構治療使用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屬于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用社會保障卡個人賬戶資金或現金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屬于基金支付范圍的,由就醫地的合作商業保險機構按規定負責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參保人員異地轉診轉院或其他原因異地住院治療的,由個人先行墊付醫療費用。治療終結后攜帶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療費用審核結算手續。屬于補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的,由合作的商業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
因生育、門(急)診意外傷害等發生的屬于補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的費用,由參?;颊撸ɑ蚱浔O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由合作的商業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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