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公司的正式員工,公司有責任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近日發生了一件事情,因公司未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致家屬索賠難。
3月16日,在工廠當保安的廖伯泉上班過程中突然失蹤。5天后在距工廠三公里遠的河邊發現尸體。法醫現場鑒定溺水身亡。因保安公司未幫其購買工傷保險導致索賠難。死者家屬將公司起訴至法院。
50歲的廖伯泉是廣東梅州人,去年進入東莞市中保維安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當保安員。4月25日,他被派遣到位于中堂鎮的東莞市鴻業造紙有限公司上班。17日早上6點40分,同事來保安值班室交接班,發現廖伯泉沒有回來簽到下班。而他的家人也沒有見到他回家。于是家屬、同事一起到工廠附近尋找。直到3月20日,公司雇來一艘快艇,沿工廠周邊水域尋找,才在距工廠三公里遠的河邊找到廖的尸體。法醫現場鑒定是溺水身亡。廖伯泉的保安隊長馮先生介紹,廖伯泉是在上班時間溺水死亡的。
公司說法將根據工傷鑒定給予補償
廖伯泉的妻子劉美英告訴媒體,保安公司未幫丈夫購買工傷保險,導致現在索賠難。前日下午,中保維安保安公司監察室主任魏安勤向媒體坦承,該公司確實沒有幫廖伯泉購買工傷保險。公司是今年2月20日改制成立的。廖伯泉去年4月25日入職,屬于改制前的那一批員工,所以還未買工傷保險。目前他們正在幫員工辦理購買工傷保險事宜。而廖伯泉是否工傷死亡,必須經過社保部門認定才能下結論,魏安勤說,他們將按認定結果給予補償,建議家屬走司法程序。昨日,廣東厚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志表示,保安公司未幫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屬于違規行為,應按國家工傷標準給予家屬補償款。
通過以上我們可以知道,公司未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使得后期理賠困難,希望您在入職的時候一定核實自己的工傷保險是否被購買,否則后期理賠將會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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