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教師楊某任教7年,但學校一直未給她辦社保,并多次違規操作,她一怒之下將眉山映天學校(民辦)告上法庭。這起眉山市首起教師訴學校勞動爭議糾紛案日前開庭審理。
楊老師:學校未給辦社保
楊某說,她在映天學校任教7年,該校一直未給她辦理法律規定的相關社會保險,她多次向學校提請此事,但校方百般推脫。楊某于今年7月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請。但仲裁委認為她是有正式編制的教師,映天學校是民辦校,雙方的爭議屬“人事爭議”,不屬于仲裁范圍,不予受理。無奈之下,楊某只好一紙訴狀將映天學校推上了被告席。
楊某稱,她于1998年進校,學校違反《勞動法》中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規定,將試用期延長為1年。且職工在被解聘時,用人單位應根據職工工作的年限,每工作1年要多付1個月的工資。她任教7年,學校應多付給她7個月工資,這筆錢學校也沒付。2003年,她生小孩時,學校只給了她兩個月產假,而國家相關規定是3個月。
校長:建校后無人有社保
眉山映天學校校長陳天淇向法院陳述時說,該校是民辦學校,是公益性的事業單位。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學校對人才有充分的自主權,學校從1993年建校到2000年無一人有社會保險,這是因為民辦學校自身的一些條件所限。目前,學校已逐漸完善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學校試圖采訪校長陳天淇,保安稱“陳校長不在,到成都去了”。記者打電話到映天校辦,工作人員稱“陳校長在,但很忙,沒時間接受采訪”。下午,我們再次打電話到學校,該工作人員還是稱“陳校長很忙”。隨后,記者連續兩次撥通陳校長的小靈通,都被對方掛斷。
昨日,東坡區法院法官告訴記者,近段時間,學校和教師之間類似案件已有好幾起了,希望勞資雙方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不要侵犯他人的權益。此案將改日宣判。
律師說法
學校不為教師辦社保違法
四川洪運律師事務所王律師說,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只要雙方形成了勞動雇傭關系,雇傭方就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本案中,在長達7年的雇傭時間中,學校未為楊某辦理社保、試用期長達一年等都屬于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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