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阿文,25歲,上月不幸在一次車禍中身亡。
他半年前在一家公司投保了養老型保險3份,繳費期為10年,每份保費1000元,保額1.4萬元,已經繳費3000元。
出險后他母親向保險公司索賠,按合同約定,公司賠付保險金額和所交保險費之和,一共才1.7萬元。
分析:年輕人應先買意外險
阿文的母親感到很不解,買了三份保險,才賠了1.7萬元。對此,中意人壽中山營銷服務部運作部主管蔡某表示,買保險要講究合理安排和搭配,阿文明顯是買錯險種。
蔡某認為,阿文應該先買意外傷害險、定期壽險、重疾險。同樣花費3000元,他可以投保:10萬元的意外傷害,每年交,保費190元/年;10萬元的定期壽險,30年交,保費265元/年;7.7萬元的重疾險,20年交,保費2545元/年。保費同樣是3000元/年,如果發生車禍身故,按照上述保險計劃,阿文的家人可以拿到27.7萬元,而非區區1.7萬元。
專家指出,阿文還很年輕,不是不可以投保養老險,而是應該先買足意外險、定期壽險和重疾險,然后再考慮投保養老險。此外,有市民認為買保險是有錢人的事,其實一些意外險和定期壽險的費用并不高,如投保某些保額為10萬元的意外險和定期壽險,年繳保費還不到500元。
案例2:張太太反映,去年年底她先生因肝癌去世,留下4歲的兒子,但張太太卻無力再續交兒子的保費,不得不辦理退保手續。張太太說當初想讓先生給自己投保,但他堅持要先給兒子買,認為自己身體好沒必要。結果去年張先生患病不僅花掉家里的10萬元存款,還欠了親戚20多萬元,這保險一點也不保險。
分析:買保險先大人后小孩
蔡某表示,在其從業經歷中,這類案例并不少見,張先生弄錯了投保順序結果導致保險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專家表示,投保時,選購產品種類要講順序,一家人中誰先投保也要講究順序。通常來說應遵循以下原則:大人先買,小孩后買;家庭經濟支柱先買,收入較少者后買。
如果張先生用這3500元為自己投??梢赃x擇:保額10萬元意外傷害險,每年繳,保費190元/年;保額10萬元定期壽險,20年繳,保費244元/年;保額9.3萬元重大疾病保險,20年繳,保費3066元/年。同樣是每年交3500元,如罹患重大疾病身故,他的家人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19.3萬元的賠付。
專家同時提醒市民,如果張先生在為小孩投保時附加身故豁免保費保險,每年只需多交42.4元保險,一旦自己不幸身故,小孩的保險費就可以豁免,保險合同繼續有效,實現雙保險,這是比較適當的選擇。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