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快要來了,天氣漸漸暖和了起來,愛尋求刺激的肖某相約自己的朋友去海邊沖浪,并且在出發之前他和朋友們各自購買了一份短期意外險。最終,由于安全裝備有限,在沖浪進行過程中,肖某突然掉入水中,因不能及時施救,且水比較深,最終造成肖某溺水身亡。
事后,肖某的家人在拿著其購買的短期意外險到保險公司報案索賠時,保險公司卻對其做出了拒賠的決定。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讓其家屬看該意外險免責條款,他的家人才發現,肖某購買的這份保險承保范圍中,攀巖、漂流、潛水、滑雪、蹦極、沖浪等高風險活動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都在保險公司免責之外,當然肖某是因沖浪造成的意外死亡,所以也在保險公司保險理賠剔除之內。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的短期人身意外險品種多數都不包括高危險活動所造成的意外。所以說,如果投保人是從事攀巖、漂流、潛水、滑雪、蹦極、沖浪等高危險活動,即使發生意外得到賠償的可能性也非常小。特別是,在壽險的意外傷害條款中,一般都明確規定,如被保險人是“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活動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支出醫療費用或者發生死亡處理及遺體遣返費用的”,保險公司不給予賠償。
因此說,對于投保人,投保壽險即使自己主要目的是想避免意外身故后得到賠償,探險及驚險運動等高?;顒佣寂懦诔斜7秶?。當然在特殊情況下,保險公司的某些壽險產品的理賠中也包含一些刺激運動項目。考|試/大但其對投保人卻有嚴格限制,且在標準保費的基礎上費用也做了很大提高。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