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暫行辦法》規定,從7月1日起,珠海市城鎮居民普通門診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常見病、多發病等普通門診的醫療費用將由統籌基金和個人按一定比例分擔?!堕T診統籌辦法》中保障的對象是參加珠海市職工醫療保險、外來勞務人員大病醫療保險、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根據《辦法》,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充分利用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結余基金,將實行“結余基金、個人繳費、政府補貼三結合”的籌資模式,其中低保家庭、重度殘疾人群,其參保費用主要由財政負擔。比如職工醫療保險由統籌基金安排50元,個人賬戶基金再出50元作為基金,其中領取失業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安排50元。而外來勞務人員大病醫療保險則由統籌基金安排100元。未成年人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除了統籌基金安排50元外,另外50元由財政補貼和個人繳納均攤。
自1998年1月珠海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以來,建立起包括職工醫療保險、外來勞務人員大病醫療保險、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四項制度在內的全民醫療保險體系,實現了醫療保險全覆蓋,解決了參保人的住院及門診大病費用負擔問題。普通門診統籌是將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從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拓展到保障普通門診小病,并為參保人提供便捷、適宜、價廉的普通門診醫療服務和健康維護,是原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延伸,切實解決了參保人尤其是弱勢群體的普通門診費用負擔問題。同時,原有的特定門診病種政策和個人賬戶政策保持不變,以便適應不同的門診醫療保障需要。普通門診統籌進一步完善了珠海市醫療保險制度,為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持,提高了婦女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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