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方法可以獲得車輛,有些是自己購買的,有些是進口的,有些是別人捐贈的,有些是獎勵的。雖然獲得車輛的方式不同,但它們都屬于購買車輛的類別。因此,只要購車是應稅的,就要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即繳納購車稅。但是,如果車主因各種原因未能繳納車輛購置稅,或者在繳納車輛購置稅后丟失了完稅憑證,該如何報銷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涵蓋汽車、摩托車、有軌電車、拖車和農業運輸車輛等多種車輛。納稅人購進應稅車輛后,應當向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購進應稅車輛,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如未及時辦理納稅申報,需補繳車輛購置稅。
支付車輛購置稅有一定的時限。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納稅。報告期的計算方法根據購車渠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納稅人購進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購進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天內申報納稅。;如果是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稅款應當一次性繳清。納稅人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前,應當繳納車輛購置稅,假如車主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限內繳納車輛購置稅,那么就只能補辦車輛購置稅了,否則車輛是無法掛牌上路的。
另一種情況是車主繳納車輛購置稅,但由于疏忽大意導致納稅憑證丟失,該怎么辦?國家規定,納稅憑證毀損、滅失后,車主應當在申請補稅憑證前,將遺失申報在《中國稅務日報》或者其他指定報刊上刊登,并填寫《購進(補)換車輛納稅憑證申請表》,主管稅務機關就可以依據納稅人提供的車購稅繳稅憑證或主管稅務機關車購稅繳稅憑證留存聯、車輛合格證明、遺失聲明為納稅人補辦車輛購置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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